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省属文化旅游企业,厅属各单位:
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链建设,现就申报2025年第二批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开发;支持文化创意产品、旅游商品开发;支持国家文化文物文化创意试点单位产品开发。
二、支持方式
对全省文旅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链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补助。原则上每个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70万元,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60%。
三、申报资质及要求
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依法从事文旅相关活动或具有相应业务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具备自有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授权的原创产品;项目应具备与项目实施方案相匹配的专业团队、关键技术基础或相关领域的前期成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申请单位在项目申报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经主管部门认定确实严重影响实施能力的诉讼或者仲裁。
四、申报材料
项目基本情况、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凭证、取得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单位按照上述顺序排列上报材料,编写页码和目录,统一采用A4纸完整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正文部分材料
(1)2025年第二批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
(2)项目材料目录;
(3)2025年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文化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文化单位三种表格,根据单位性质选择性填写);
(4)申报材料承诺书(所提供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性承诺);
(5)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6)项目如涉及用地,请出具自然资源行政部门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项目如涉及环评,请出具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2.附件部分材料
(1)项目自筹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单位资金、其他资金)到位会计凭证及承贷银行贷款承诺函、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2)项目实施合同文本复印件;
(3)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非经营性文化单位不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两年财务报告(企业提供审计意见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复印件,按照顺序排放,均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
(5)申请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用途。
3.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申报材料若缺失关键内容,可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地、各经营主体根据项目质量和数量择优推荐申报,原则上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省文旅厅将依据统一标准组织评审。各地、各经营主体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11月17日前报送至省文旅厅,可编辑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453813501@qq.com。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把关,精心组织项目初审工作,确保项目切实可行、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按时完成申报工作任务。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准确提供申报材料,申报书资料缺失的,由受理单位一次性告之补正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未按期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本通知已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事前审查,未发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三宏
联系电话:029-85260517
附件:
1.
2025年第二批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docx
2.
2025年第二批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企业).docx
3.
2025年第二批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docx
4.
2025年第二批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非经营性文化单位).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