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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25XN/2025-00125 主题分类 文化
  •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旅游歌曲展演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旅游歌曲展演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8-12
来源:宣传推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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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陕旅集团、陕文投集团,陕西省旅游协会:

为积极展示全省旅游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用动人旋律展现陕西文旅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三秦四季”陕西文旅品牌形象,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关企业开展全省旅游歌曲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征集旅游歌曲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企业负责组织本辖区旅游歌曲的作品征集、初选工作,征集阶段从7月25日至8月2日。

1.征集范围。面向全省各市(县、区)征集旅游主题歌曲,鼓励各市(县、区)、相关企业积极组织创作并报送代表本地特色的优秀旅游歌曲作品,鼓励邀请知名音乐人、知名歌手创作演唱宣传当地文旅资源的歌曲。

2.形式和风格。歌曲表现形式不限,包括独唱、小组唱、合唱等。歌曲种类包括民族、流行、民谣、说唱、摇滚等多种风格。鼓励在融合陕西地方音乐元素(秦腔、信天游、陕南民歌等)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表达。

3.歌曲内容。需紧扣陕西旅游主题,生动展现陕西的历史文化、壮丽山河、民俗风情以及新时代文化旅游业发展风貌,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

4.作品要求。报送作品需为完整的歌曲成品(含曲、词、演唱及伴奏),音频文件格式为WAV或高品质MP3,视频文件要求高清横版,已发布作品需提供播放链接,同时需提交歌词文档(Word或PDF格式)。

(二)优秀歌曲遴选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企业负责开展旅游歌曲初选工作,可安排文化馆等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选择优质歌曲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厅将组织音乐、文旅等行业专家学者及媒体代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全省旅游歌曲进行遴选,选出一批主题鲜明、旋律优美、制作精良、易于传唱的“陕西省优秀旅游歌曲”,形成全省旅游歌曲库。遴选阶段从8月3日至8月9日。

(三)开展展演活动

组织入选的优秀旅游歌曲进行集中排练,举办全省优秀旅游歌曲展演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展演阶段为2025年8月中旬。

二、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于宣传地方文旅资源、提升区域形象、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发动,精心组织本地区的作品征集、初选和报送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企业负责汇总本地区报送歌曲(包含县、区作品及市本级作品),本市、本单位要召开评选会,对上报作品进行严格把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三)做好宣传策划。各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媒体资源(包括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征集要求、时间节点等,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创作、全国传播陕西旅游形象的良好氛围,扩大活动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报送工作

(一)填写《陕西省旅游歌曲展演活动作品报送汇总表》(附件1),连同作品音视频文件、歌词文档等电子版材料,8月2日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作品报送联系人:李老师,邮箱:1135034441@qq.com。

(二)将本项工作负责领导及联系人等信息(附件2)于7月28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联系人:武老师,邮箱:1605401340@qq.com。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