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戏曲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将在四川、重庆两地举办,为做好我省文华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文华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文华奖章程、第十八届文华奖评奖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文华剧目奖、文华节目奖、文华评论奖参评作品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
1.各市作品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向省文旅厅推荐申报;省直部门、人民团体下属专业艺术机构的作品通过所属单位向省文旅厅推荐申报;部属和省属艺术高校作品通过省教育厅向省文旅厅推荐申报;省戏曲研究院作品直接向省文旅厅申报。
2.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部门、人民团体,省戏曲研究院均可推荐1部剧目、2个节目、1篇文艺评论文章。已入选2023、2024年省文旅厅优秀文艺评论文章的作品无需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可自动进入评审范围。
二、报送材料
1.推荐函(盖章扫描版、WORD版)。推荐函中须确认:申报作品未存在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问题,未有违法违纪、失德失范人员参与作品的创作和演出,申报表填报数据真实,申报作品无著作权归属纠纷。
2.《各市、各单位推荐作品汇总表》电子版。
3.申报文华剧目奖、文华节目奖的作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文华剧目奖作品申报表》或《文华节目奖作品申报表》、演出场次佐证材料、作品完整高清影像(须配字幕,播出版,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5张剧照(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格式为JPEG)、剧本定稿(音乐会作品提供完整乐谱)、首演节目单。申报文华评论奖的文章,还需提供:《文华评论奖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参评文章的WORD文档、发表刊物的目录页和正文页的扫描图。
4.报送作品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另附省级党委宣传部门审读意见。
5.以上资料全部存到U盘,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6.收件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9日18:00。逾期不受理。收件地址: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西安市长安北路15号)
附件:
6、《关于印发文华奖章程、第十八届文华奖评奖办法的通知》.pdf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1日
(联系人:吉蕾 联系电话:1571918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