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由文化和旅游部、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将于9月23日至27日在重庆市举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举办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旨在展示我国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成果,总结交流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经验,促进全民共享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活动主题
歌唱美好新生活
三、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活动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及部分4A级以上旅游景区
五、活动内容
开幕式、原生民歌展演、进景区演出、专题研讨会、闭幕式
六、展演节目要求
(一)展演节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向社会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二)展演节目以传统音乐类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主,如田歌、山歌、号子、渔歌、小调等。鼓励以师带徒方式同台展演。
(三)在当地广泛流传,得到当地人民群众认可的民歌节目也可纳入推荐范围。
(四)展演节目须提供歌词。
七、推荐要求
展演节目由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同类项目不得重复,每市(区)不超过3组,原则上每组参演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人员),每个展演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一)截止时间
2021年7月30日
(二)推荐材料
1. 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报名表(需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和扫描版)。
2. 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推荐节目汇总表(需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和扫描版)。
3. 推荐节目视频版,要求:MP4或MOV格式,视频分辨率原则上不低于高清标准(分辨率1920×1080),声音保证音量适中,无过爆、杂音等情况。
4. 推荐节目音频版,要求:歌曲码流不低于128Kps,文件格式MP3/APE/FLAC,音质清晰,无卡顿现象。
5. 演出照片或合影3至5张,要求:JPG格式,单张像素精度至少为300 DPI,且每张不小于1MB。
请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以上5项推荐材料汇总至U盘或光盘,邮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gfeiyichu@163.com,标题为“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报送机构”。
八、展演节目遴选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报送的推荐展演节目进行评议遴选,确定推荐参加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展演节目。
(一)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具体事宜,由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负责。展演节目、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活动期间参加展演活动人员(不含领队)的往返交通费用由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凭正规机打发票报销,各地参演人员须自行订好往返车(机)票(报销标准:飞机经济舱、动车高铁二等座、火车硬卧、汽车票)。如果超标准乘坐,实际金额超出部分自理。参加展演活动人员(含领队)的落地接待费用由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承担。
(三)组委会为所有获选参加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的展演者颁发展演证书,为获选参加展演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颁发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证书。
(四)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将采取直播、录播、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公益性宣传推广。参加展演节目的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与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签订《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展演节目承诺书》,授权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有权或许可第三方在印刷品、宣传片、互联网、公众场所等使用提交的所有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
(五)未入选的展演节目不再另行通知,推荐资料不予退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王霞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97号
邮 编:710004
电 话:029-87284530
特此通知。
附件: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