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旅发〔2023〕3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陕西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18-12〔2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