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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25XN/2025-00099 主题分类 文化
  •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
    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9
来源:艺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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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省艺术研究院、陕西国画院、省雕塑院、省美术博物馆、陕西书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推荐作品遴选工作。

现将《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工作方案》《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工作方案》《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内容详见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507/t20250704_960992.html)。请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美术作品遴选范围、要求

(一)作品范围

我省(户籍、工作、就学在陕即可)作者2023年以来创作

的优秀作品,特别是在省内及全国性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

(二)申报要求

1.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强化主流文化价值。深刻把握时代所向、人民所需,鼓励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以小人物反映

大时代,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立意新颖,构思精妙,具有独创性,个人风格鲜明,符合大众审美趣味,能够引领时代审美风尚、彰显时代风格。

3.创作态度认真严谨,艺术语言富有特色,造型能力突出,画面高度协调统一,体现较高艺术水平。

二、书法篆刻作品遴选范围、要求

(一)作品范围

我省(户籍、工作、就学在陕即可)作者2023年以来创作的优秀作品,特别是在省内及全国性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

(二)申报要求

1.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强化主流文化价值,以书法之美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时代风骨。    

2.个人风格鲜明,符合大众审美趣味,能够引领时代审美风尚。

3.创作态度认真严谨,创作语言富有特色,展现较高书写水平,在守正培元的基础上追求融合创新。  

三、优秀摄影作品遴选范围、要求

(一)作品范围

我省(户籍、工作、就学在陕即可)作者2023年以来创作的优秀作品,特别是在省内及全国性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

(二)申报要求

1.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强化主流文化价值。深刻把握时代所向、人民所需,鼓励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以小人物反映大时代,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立意新颖,构思精巧,具有创新意识,个人风格鲜明,符合大众审美趣味,能够引领时代审美风尚。

3.创作态度认真严谨,艺术语言富有特色,内容与形式协调统一,体现良好创作水平。 

4.单幅作品,要求具有瞬间影像的说服力;图片故事(组照),要求每组4至8幅作品,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结合,同时按照记录性作品要求,配有详细说明文字(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缘由等要素)。  

5.投稿作品一般为彩色,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市作品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艺术高校作品通过省教育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省直机关直属专业艺术机构通过所属单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各人民团体下属专业艺术机构的作品通过所属单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省艺术研究院、陕西国画院、省雕塑院、省美术博物馆、陕西书学院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

(二)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艺术高校,省直机关直属专业艺术机构,各人民团体,省艺术研究院、陕西国画院、省雕塑院、省美术博物馆、陕西书学院均可推荐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各不超过5件。

(三)除各地区、各单位推荐申报外,凡是符合条件的作品,均可由作者本人登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作品申报系统(https://art.mcasc.com.cn/)向展览办公室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经省文化和旅游厅遴选确定为推荐作品,作者本人登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作品申报系统(https://art.mcasc.com.cn/),选择推荐作品报名通道,填写相关信息并送审。

(四)因申报信息填报不准不实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五)申报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六)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五、报送材料

(一)各市、各单位出具正式推荐函,并在推荐函中确认:经审核,申报作品未存在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问题,未有违法违纪、失德失范人员参与作品的创作,申报表填报数据真实,申报作品无著作权归属纠纷。

(二)《推荐作品汇总表》《美术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摄影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盖章扫描版、WORD版)。

(三)提交作品图片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1—5MB,图像清晰。

(四)以上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31463225@qq.com)。

(五)收件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18:00。逾期不受理。


附件:

1.备案基本材料以及要求.docx

2.美术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docx

3.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docx

4.摄影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丁乐 联系电话:029-8526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