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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25XN/2024-00129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一届陕西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现场展示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一届陕西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现场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来源:科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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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有关院校:

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一届陕西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在前期初评推荐和复评的基础上,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陕西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终评暨现场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对象 

参展对象为入选第一届陕西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终评的所有学生展示。

二、活动时间 

终评暨现场展示活动定于2024年4月28日至29日举行。 

三、活动安排 

报到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9:30 

报到地点:陕西省文化馆曲江馆区(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

展演时间:2024年4月28日14:00至4月29日18:00

四、参展准备   

请各入选学校于4月27日前,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文旅办公”VPN客户端登录“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入选终评的师生及所参展节目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参展准备,因故无法到场参加终评的视为弃权。

五、参展内容

作品均需符合《第一节陕西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方案》中作品要求。

民族乐器独奏组:报送曲目中的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型民族乐器组合:报送自选曲目两首,每首演奏时长5-8分钟。

六、选手须知

(一)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统一签发的展演证参加展演;须提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区现场检录;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视作弃权,不得入场展演。

(二)除钢琴外,其它选手须自带乐器,一律不提供乐器。

(三)所有参赛选手着装一律要求着礼服或演出服装,美观大方。

七、参展组织 

各院校负责本院校参展的统一组织。各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派1名本系统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观摩,各院校参加观摩人数不超过8人。 

八、活动费用

参展及观摩人员的城际往返交通费、展演期间食宿及交通费、化妆师费用等由各单位自理;参展院校应为参展人员购买用于保障活动安全的保险,费用自理。 

九、其他事项 

(一)请参展院校于4月30日前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登录“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确认及补充参展信息,活动证书将以本次确认的参展信息为准。

(二)参展院校报到时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各院校领队、指导教师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参展学生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指导教师提供在职证明原件;2.“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以上资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 

联系方式:

陕西省文旅厅科技教育处 才永栋

电话:029-85261721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郝艺洁

电话:13468752932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一届陕西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入围名单.doc

2.第一届陕西省中高等学校民族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日程安排.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