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程序,现对拟确定的“汉中市‘温情汉中’”旅游品牌提升项目”等45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月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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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