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文华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华奖章程》《第十八届文华奖评奖办法》,经各单位申报推荐,并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第十八届文华奖我省拟推荐参评的作品。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6月18日-6月2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书面向我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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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