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演出市场主体奖补方案》,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合规性审核和专家组评审,拟确定西安话剧院新城剧场等9家剧场和后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演出经纪机构,给予奖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传真电话:029-85261969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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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