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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文旅发〔2021〕64号
为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安排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国家目录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及说明,生效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有效期限为2021年11月15日-2026年11月15日。
附件:
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doc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