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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25XN/2024-00251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4-09-30
来源: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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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建设,全面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非遗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和鲜明地方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工作成效显著的项目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省直有关单位申报项目符合以上标准的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地市申报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对本市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市级专家组论证意见、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意见(省直单位专家意见)(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申报片(高清视频5-7分钟)、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见附件2)一式3份。申报片要紧扣项目主题,防止出现产品广告、旅游宣传等不契合主题的制作形式,同时要注重节俭,严禁大制作、铺张浪费。

(四)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五)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报告和市级人民政府公布市级名录正式文件。

(六)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3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3份(光盘)。

(七)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申报程序

(一)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项目申报程序

1.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对传承于市内不同地区的同类项目,可综合归纳后统一申报。

2.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筛选、论证后的申报项目,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省直单位推荐项目申报程序

省直单位申报项目可直接提交省文化和旅游厅,但若推荐项目涉及有关市县,须征得项目所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做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是我省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切实强化使命感责任感,严格依法依规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听取意见。要紧密结合本地非遗项目实际,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采取调研谈话、座谈交流、征询意见等多种方式多方征询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严格程序标准。要依照通知要求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严肃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认真按照要求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密组织申报、公示(20个工作日)等程序,确保每个环节走实走细走到位。严禁弄虚作假,对违规申报发生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四)稳妥推进实施。要综合把握、统筹推动申报工作和意见受理,推荐申报期间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赵江瑞

电话:029-85261298

邮箱:sxfyc2022@163.com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邮编:710000

 

附件: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docx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

市推荐第八批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清单.doc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