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计划,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近期对2021年立项未结项的项目和2022年部分立项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清理项目:2021年立项未结项的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重大项目。对逾期未报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结项手续,按撤项处理。在本次结项期限前提交结项的项目,经评审,成果质量等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项目研究。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从被终止的当年度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项的当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二)结项项目:2022年立项的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一)《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在结项审批书声明和总结报告处手写签名。
(二)《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81550884@qq.com。
(三)受理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李
联系电话:029—85261721
附件: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