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局、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文艺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展示陕南民歌独特的艺术魅力,扩大陕南民歌的影响力,决定举办第三届陕南民歌大赛。本届大赛是2023陕南民歌节重要活动内容之一。为确保各项赛事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比赛活动,推新人、出新作、创精品、树品牌,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动陕南民歌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提升陕西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镇巴县委
镇巴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大赛安排
(一)大赛时间
2023年9月至11月。
(二)比赛流程
本届赛事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比赛结束后举办陕南民歌专场晚会。
初赛分汉中、商洛、安康三个赛区进行。每个赛区按不超过20名选手自行组织选拔,10月20日前结束,并于23日前将复赛选手名单报送第三届陕南民歌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复赛、决赛11月上旬在汉中市镇巴县进行。复赛后,30名选手进入决赛。
陕南民歌专场晚会在汉中市镇巴县举办,决赛结束后进行。
大赛同时面向社会征集陕南民歌原创歌曲。
(三)报名事项
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15日。参赛选手持有效证件、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填好报名表(附件1),在赛区报名点报名;组合领队持有效证件,填好报名表(附件2),在赛区报名点报名。安康、商洛赛区歌手分别在本赛区确定的报名点报名,汉中市以及汉中、安康、商洛以外的选手在汉中赛区确定的报名点报名。大赛不收取报名费用。
陕西原创歌曲资料(词曲谱、音乐小样和填写完整的附件3)可参照歌手报名赛区划分直接发至相应赛区邮箱。
汉中赛区报名地点:汉中市镇巴县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路525号)
姓名:郑老师
咨询电话:15129589706
邮箱:1102517805@qq.com
安康赛区报名地点: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15399378880
邮箱:2857386055@qq.comn
商洛赛区报名地点: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科(商洛市商州区名人街中段广电大楼 6楼 )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914—2331503,13992488155
邮箱:461369780@qq.com
四、赛事要求
(一)参赛范围
有艺术理想、热爱陕南民歌、具有一定演唱水准的专业和业余的省内外歌手均可报名参赛。违法违规、失德失范歌手严禁参赛。参赛者所在省份、年龄、职业、性别、唱法、演唱形式(独唱、对唱、重唱、组唱等)不限。已获得往届陕南民歌大赛“十大民歌手”称号者不再参加。
(二)曲目要求
演唱曲目以陕南原生态民歌为主,也可以是在传统民歌曲牌、调式调性基础上改编的民歌或创作的新民歌。在推陈出新的原则下,可融入时代元素,提高赛事活动的欣赏性和艺术性,但必须保持陕南民歌的风格特点。复赛、决赛曲目自选,但不能重复。
(三)原创歌曲报送要求
陕南民歌原创歌曲要求为近5年创作的原创作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需提交词曲谱、音乐小样及填写完整的《第三届陕南民歌大赛原创歌曲征集报名表》(附件3)。
五、大赛表彰
大赛组委会为决赛排名前10名歌手颁发“第三届陕南民歌大赛‘十大民歌手’”荣誉证书;
参加决赛未进入前10名的歌手颁发“优秀民歌手”荣誉证书;
原创歌曲征集评选优秀作品并颁发证书。
六、组织机构
在2023陕南民歌节组委会基础上,成立第三届陕南民歌大赛执委会,主任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处长,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以及镇巴县县委书记、镇巴县县长担任。
执委会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导大赛的各项工作。执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和镇巴县文化和旅游局,日常工作由镇巴县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
安康市、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宣传动员、比赛组织、开幕式及专场晚会节目选调等工作。初赛所需经费由本市解决。
附件: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