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促进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了《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5295845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文件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97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邮编:710061),请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
附件: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