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陕政法函〔2021〕50号)通知要求,省委政法委决定举办第五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系统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对党忠诚、铸魂扬威”为主题,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传承党的初心使命,聚焦年度政法中心工作,讲好平安陕西故事、传播平安陕西声音、展示平安陕西形象,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讴歌新时代。
二、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主办,省委政法委综治事务中心联合媒体单位承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省委平安办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作品征集工作。
三、作品征集
本届比赛征集微电影、微视频(含短视频、原创音乐MV)、微动漫、摄影、剧本、电影、电视剧,共7类作品,限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间制作完成、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并同意授权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使用并推荐至中央政法委使用的作品。每部作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推荐报送,重复报送无效。已参加往届比赛的作品不得再次选送。
(一)微电影:时长10—30分钟,1920×1080高清MP4格式。
(二)微视频:其中短视频时长5分钟之内,原创音乐MV及其他微视频时长10分钟之内,1920×1080高清MP4格式。
(三)微动漫:时长10分钟之内,1920×1080高清MP4格式。
(四)摄影: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采用jpg格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张)。
(五)剧本:已创排完成的舞台艺术作品报送故事梗概和视频资料,未完成或正在排演的作品报送故事梗概和全剧本节选。
(六)电影:在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间取得主管单位播出许可,并已在院线或网站上映播出过的政法题材电影。
(七)电视剧:在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间取得主管单位播出许可,并已在电视台或网站播出过的政法题材电视剧。
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主题鲜明、积极健康,不涉及国家机密、封建迷信,不得含有涉及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法律禁止或与其抵触的内容。新闻类题材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四、具体安排
第五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工作按照征集初评、展播投票、推荐评选3个阶段进行。其中:征集初评、展播投票阶段不限作品数量,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作品质量,遴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阶段评选。
(一)征集初评阶段。本届比赛的作品由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作品的征集、初评。
(二)展播投票阶段。根据初评结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陕西政法”官方网站、新媒体账号和有关媒体网站专用活动账号上传作品并展播、投票等,“陕西政法”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和有关媒体平台将同步进行宣传推广。
(三)推荐评选阶段。各地各单位将初评后的作品按照报送要求和方式报送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省厅将遴选优秀作品推荐至省委政法委政法综治事务中心,经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审看,结合网上点击率、投票数、评论量、点赞数等指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作品开展分类复评、定评,评选结果将在“陕西政法”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和群众新闻网、西部法制传媒网、西部网、陕西头条、西影视频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
五、评选表彰
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印发通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推荐优秀作品到中央政法委参加全国评选,举办表彰仪式。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指定1名同志负责本次比赛作品的统一报送、沟通联系等具体事宜,并于6月20日前将《联络员反馈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tzfjdj@163.com。
(二)请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积极推送优秀作品参评。各地各单位推荐作品上限:微电影1部、微视频5部(短视频2部、原创音乐MV作品2部、其他微视频1部)、微动漫3部、剧本5部、摄影作品10幅。
(三)请从“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参赛作品登记表、汇总表和承诺书等相关附件电子版,按类别逐项填写。请各地各单位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17时前将作品(U盘或光盘)和各类表格和承诺书签名盖章纸质版3份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
附件:
联系人:王高峰
电话:029-87382742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