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为扎实推进我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的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安排,现就下步工作明确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各市(区)、县(市、区)按照《通知》报送的代表性项目清单,请将以下资料报送至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填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资源调查登记表》。
2.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交不少于10张有代表性的近期图片,以及图片使用授权书。图片应表现该项目现状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反映该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作用、传承过程、相关实物(工具、制品、作品等)及文化场所。
每个项目建一个文件夹,名称标注明晰,层级分类合理。以市为单位收集汇总统一报送。
二、工作机构
为扎实做好我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设立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馆,由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工作指导、资料检查和成果整理等具体工作。同时,为高标准完成资料的收集工作和我省《调查工作报告》,拟由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成立工作专班,请各市(区)推荐上报1名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经验丰富,文字功底扎实的专家,推荐表附后。
三、注意事项
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是开展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基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前期,省文化和旅游厅已成立了由各市(区)分管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局长、科长、中心主任组成的协调小组,各市(区)协调小组领导对本市(区)调查工作负总责。请各市(区)协调小组领导按照工作总体进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阶段调查成果,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1.请于6月15日前报送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
2.请于8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3.请于9月30日前上报《**市(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报告》。
联 系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王 霞
联系电话:029-87284530
联 系 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杨佩华
联系电话:029-87388967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279号
邮 编:710004
电子邮箱:102980107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