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公开
签发人:高阳
陕文旅函〔2025〕205号
崔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审批工作的建议》(第769号)收悉。您在提案中对当前非遗传承保护面临的问题分析准确,建议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给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现就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资金和政策上对榆林市和榆阳区予以倾斜支持的建议
2023-2025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争取中央非遗专项资金2884万元(含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2633万元),用于支持榆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成效斐然。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榆林先后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全国秧歌展演、全国民歌展演活动等以非遗保护传承为主题的全国
性活动,在“清爽榆林”“榆林过大年”等地方品牌文旅活动中大力开展非遗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等行动,榆林在非遗保护传承与弘扬上交出亮眼答卷。榆林目前已建立起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项 、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6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1项,各级非遗传承人群体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建成市级非遗综合展馆、陕北民歌专题博物馆等30余个,通过“非遗+”模式,持续推动非遗与旅游、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不断提升民众文化认同感与自豪感。
二、关于加强榆林非遗保护领域人才培养工作,提升传承人技艺水平和传承能力的建议
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推动非遗与教育深度融合,利用我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命名的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陕西省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和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陕北民歌、陕北秧歌、陕北说书、陕北唢呐等众多具有陕北地域特色非遗项目的传承教学实践活动,如榆林学院就组建了专业研究团队,开设多门非遗课程;西安音乐学院增设了陕北民歌演唱专业方向,将其作为一个特色专业纳入高等音乐教育范畴,面向社会招生,本科学制四年,并逐步将地方民间音乐艺术文化提升到科学的教育理论研究和规范管理模式,使得陕北民歌的继承和发展在高等教育的平台上取得新的成就,它对于地方民间音乐文化的有效传承以及学校学科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省文化和旅游厅还通过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鼓励榆林市积极选送本地中青年骨干传承人、从业者进入研培高校深造,提升其理论素养、技艺水平与创新能力;并指导榆林市定期举办各类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研修班,邀请省内外专家授课,提升传承人的专业素养。此外,我厅还将在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和认定上,给予榆林一定的政策倾斜,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壮大传承队伍,有效破解了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的瓶颈。
感谢您对陕西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8月13日
(联系人:周颖 电话:029-8526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