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公开
签发人:高阳
陕文旅函〔2025〕119号
胡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完善我省旅游景区母婴室的提案》(第5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家庭旅游需求的日益增长,携带婴幼儿出行的游客数量显著增加,母婴室作为旅游景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婴幼儿家庭的出行体验,完善旅游景区母婴室建设,不仅能提升景区的人性化服务水平,增强游客满意度,还能体现社会对婴幼儿群体的关爱,推动旅游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您关于设立完善我省旅游景区母婴室的提案,聚焦民生关切,对于保障母婴权益、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温度具有重要意义。
您关于对母婴服务主观认识改变的建议,对我们很有启发,母婴需求并不是一个母婴室就能满足,母婴所到之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都应该具备,需要结合景区人流动线、具体空间节点,
合理设置不同规模和设施配置的母婴服务体系。2016年,国家卫计委等十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我省开始全面推进母婴室的建设工作,在4A、5A级景区的创建过程中,我们把母婴室的建设作为必备条件,要求景区在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集散地设置规范的母婴室,为游客提供温馨的休息、授乳区;同时要求景区设置家庭卫生间,满足特殊旅游者的如厕需求;在餐厅提供婴儿座椅、在游客聚集区设置婴儿台等,让哺乳期旅游者方便出游。目前,我省所有5A级旅游景区及2016年后创建的4A级旅游景区,母婴服务初成体系并在不断完善。
您关于对母婴室设置专人管理、完善母婴室制度、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的建议,我们会纳入景区创建内容,把对母婴室的管理作为景区管理的重要部分,依据国家《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等相关标准,从硬件配置和软件管理方面逐渐规范和完善。
完善母婴室建设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文关怀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全省旅游景区母婴室建设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母婴室建设。对尚未将母婴室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旅游景区,要求按照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国家标准配置母婴室,并鼓励有条件的景区适当增加母婴室数量。同时,在景区规划设计阶段,加强对母婴室布局和建设标准的指导,根据母婴旅游动线,设置相关的母婴服务设施。二是加强管理与维护。对已经设置母婴室的旅游景区,指导景区建立健全母婴室管理长效机制,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管理责任人和服务标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用制度保障景区为母婴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旅游景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以及景区内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对母婴群体的人文关怀,明示母婴室的位置、设施设备和使用方法,提高游客对母婴服务设施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尊敬的胡燕委员,您的提案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我们将认真吸纳提案建议,扎实推进完善各项措施,努力为我省母婴群体营造更加便捷、舒适的旅游环境。
感谢您对陕西文化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杜小敏 电话:029-8526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