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旅函〔2024〕161号
王茂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非遗数字化建设的提案》(第7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非遗也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喜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非遗保护和传播方式越来越数字化多元化,我们也在工作方法和力度上不断调整、创新和提升,尽可能多的用数字化方式保护非遗资料,多途径增加非遗宣传覆盖面,吸引广大年轻人加入非遗保护传承传播队伍,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成陕西省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
我厅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工作,在讲好黄河故事、陕西故事,坚决守好中华民族文化根脉的同时,我们积极投入资金和人力,建成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管理系统”,并于2022年12月正式运行。这套非遗管理系统,是根据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进行设计,在借鉴国内非遗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经验和优点的基础上开发,具有非遗申报、信息管理、资源管理、非遗地图、查询统计、用户权限管理、行为记录等功能。
二、非遗数字化平台功能设计全面
根据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四级管理体制的架构,我省非遗管理系统按照省、市、县三级进行设计和部署,实现按行政区进行选择性的数据传输与交互、非遗信息和资源共享,进行全省和分地区、分类和综合的数据分析与统计等。非遗管理系统是基于互联网,为B/S架构的软件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用户注册及登录、申报评审、名录管理、传承人管理、传承单位管理等、档案管理、资源管理、查询统计、非遗地图、非遗政策、非遗资讯、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或子系统)。
三、非遗数字化档案存量日益丰盈
1.数据库平台资源
省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从2018年开始进行非遗数据库建设,历时6年将我省级非遗项目7个批次766个省级名录项目、7个批次681个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所有申报文字信息、图片信息、视频信息等资料全部数字化处理,目前已经完成录入项目604个、传承人581人,非遗数据库资源还在不断增量。非遗平台对外已发布非遗报道资讯千余条。
2.传承人记录工程资源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记录工程自2015年启动以来,我们就开始非遗传承人拍摄和记录工作,截止目前陕西省国家级传承人78人,已经完成记录62个,还有今年刚招标的4个。省级传承人记录工作自2018年启动以来已经记录省级传承人31人。截止目前,陕西省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记录工作形成数字化视频资料90T,数字化文字资料150万字,从2024年开始,我省加快数字化记录进程,省级传承人数字化记录工作已经在全省各地市铺开,让各地市非遗中心也投入人力加入省级传承人记录工作行列,目前有29个省级传承人记录工作正在全省进行。我省的非遗记录成果数字化资源库也在不断增加。
四、非遗数字化互通与融媒体宣传
我省现有陕西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并运营非遗官网抖音号、bilibili、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平台,拍摄制作完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抢救记录视频通过上传陕西公共文化数字平台,省文化馆与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可同步于陕西公共文化云和国家公共文化云,传播于全国各地文化馆和群众。平台服务人次总数达到272万人次,平均每年服务约50万人次。
我省的非遗数字化工作除了官方公共文化云平台外,也可通过上传抖音、bilibili、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平台进行视频展示,可发布今日头条等媒体机构对资源进行链接推广,让更多的群众看到优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抢救记录视频。
五、非遗数字化服务内容
数字服务类型可通过手机端、PC端等提供线上网络直播、信息发布、艺术欣赏(含视频点播)、网上培训、预约、咨询、在线辅导、资源检索、慕课学习及大数据分析等服务项目。
数字服务类型如下: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官网总访问量57万人次,微信公众号总浏览人数2700次。陕西非遗抖音号全年播放量18万次,作品点击量16万次,点赞6900次。
六、计划实施的改进措施
(一)优化数字化基础设施
1. 加快非遗数据库建设,并确保数据库的标准化和兼容性,以便于信息的共享和交换。
2. 建立省级非遗数字档案馆,通过高清晰度图像、视频、3D扫描等技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非遗体验。
(二)建立数字化标准体系
1.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非遗数字化标准,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展示和使用标准。
2.推广数字化技术在非遗保护中的应用,如使用区块链技术确保非遗资源的版权和真实性。
(三)加快转化为人文经济
1.举办非遗创新大赛,鼓励设计师、创业者将非遗元素融入现代产品设计,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2.支持非遗传承人利用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新媒体渠道,推广其作品,增加收入。
(四)培育人才,持续推动非遗与文明实践融合
1.在高校和研究机构中设立非遗保护与研究专项奖学金,吸引更多年轻人参与到非遗保护传承中来。
2.定期举办非遗展览、讲座和实践活动,增强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和参与。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建立非遗数字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非遗创作者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2.加大对非遗数字化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六)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1.通过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将陕西非遗文化推广到国际舞台,如参与国际艺术节、文化展览等活动。
2.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非遗保护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总之,我们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我省非遗的可见度、影响力和传播力,促进非遗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实现非遗的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