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wap-close-wap.png" alt="" />
  •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25XN/2023-00108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9-25
来源:办公室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陕文旅函〔2023〕270号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旅游业恢复发展、提振旅游消费的建议》(第4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开展研学活动的建议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一是出台相关接续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旅行社等文旅企业承办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的节庆会展、公务、职工疗休养等。二是动员组织中小学、高等院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普、研学、党史、社会实践等主题活动,积极支持旅行社承接相关业务,推动旅行社加快转型升级发展。三是引导各博物馆推出线上线下各类陈列展览、社教活动、文创产品、研学路线等,丰富研学游、亲子游等旅游产品供给,不断满足文旅市场消费需求。持续赋能、继续增强我省文旅市场研学游产品的竞争力。

二、关于发放文旅消费券的建议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您的建议,一是紧抓中秋、国庆等重要机遇期,省市区联合,举办金秋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实施重点旅游线路、引客入陕奖补措施,延长游客在陕停留时间,提高旅游人均消费水平。二是加快建设“城市—城市、城市—景区、景区—景区”的快进慢游交通线,构建立体化公共交通网络。三是坚持点线面结合,全力推进“文旅+、+文旅”,统筹抓好景区景点提升、旅游线路优化,推动红色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完善自驾游、露营、夜间消费、沉浸式体验等新兴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推动自驾游、低空旅游、旅游专列等加速发展。四是推动“三秦四季”品牌赋能升级,全季节全时段开展系统性宣传推广,做到周周有话题、月月有热点、季季有主题、全年可持续。每年,策划推出融“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一日游、两日游、多日游灵活组合的精品旅游线路。五是加强同主要入境客源地政府机构、旅行商、主流媒体等交流合作,利用脸书、推特等国际知名社交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增强陕西旅游曝光度,展示陕西对外旅游品牌形象。

三、关于支持打造文化旅游超级IP的建议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您的建议,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链建设为抓手,一是实施“文化陕西IP”培育计划,举办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和广告设计等赛事,扶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创意研发,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推出一批文化文物、戏剧、玩具、动漫游戏衍生品等具有陕西符号的文创产品,培育工艺美术、文创设计、时尚设计、园艺设计等新业态增长点。二是鼓励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利用VR/AR沉浸式体验、元宇宙、数字藏品及AIGC(生产式AI)等新技术,培育智慧旅游新模式、新场景、新业态,为旅游景区和博物馆等提供更丰富的文创内容及沉浸式用户体验,增强“文化陕西”创意产品的承载力、展现力和传播力。三是持续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抓好延安市宝塔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创建,优化提升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红色旅游景区提档升级。

四、关于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特殊困难行业好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建议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健全覆盖文旅企业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资源配置链、金融服务链、管理监督链,积极开展爱企护企助企服务,积极推动国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等政策的落实,推动税收红利普惠旅游市场主体。同时,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细化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政府购买等措施,推动文旅企业轻装上阵。整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力量,培育国内一流的旅游新型智库。鼓励引导各市将文化旅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重点人才支持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文化旅游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

感谢您对陕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