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旅函〔2023〕218号
王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振兴秦腔艺术的建议》(第5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在服务中心工作、创作优秀作品、提供公共服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厅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发展工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完善院团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破解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激发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优秀作品,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在院团数量上,稳中有升,2009年以后新增22家;在艺术创作上,稳中有增,近年来陕西新创剧目数量每年稳定在50个左右,并有小幅增长;在地方剧种传承保护方面,多措并举,先后推出《骄杨之恋》《楷模村》《生命的绿洲》《关西夫子》《张富清1948》《红梢林》《李白长安行》等剧目。
对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国有文艺院团的两方面建议,我厅一直以来也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也一直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刚出台的我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实施方案中,一方面对市、县院团功能进行了分类定位。除西安市以外的其他市级和重点县级国有文艺院团要努力成为本地区的特色院团,围绕本地中心工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一般县级国有文艺院团要更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让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走入千家万户,走进田间地头。另一方面对国有文艺院团包括基层文艺院团在加强资金保障和深化政策扶持方面也做了要求。主要是加强对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的资金保障力度。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艺术创作资助体系。要动态调整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经费安排,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多演戏、演好戏。各类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基金要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的扶持,提升院团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文艺院团上市融资。各类资金、项目可向转制院团适当倾斜。
二是在地方剧种特别是秦腔传承保护方面,从推作品、出政策、项目资助、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加强传承保护工作。秦腔是陕西人的精神家园,振兴秦腔是时代的呼唤、群众的愿望和建成文化强省的需要。我厅积极推动秦腔立法工作。2022年1月1日,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制定的戏曲类地方性法规《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为新形势下保护好传承好秦腔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我厅全面推进全省26个戏曲剧种的保护传承工作,出台《关于支持秦腔等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戏曲剧种普查,组织编写《中国戏曲剧种全集·陕西卷》,实施戏曲公益性演出(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项目、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传统戏曲创作扶持计划以及开展戏曲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戏曲传播优秀案例推介计划等,大力推动我省秦腔等地方戏曲艺术繁荣发展。
基层国有文艺院团是我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厅将会一如既往,抓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方案和秦腔保护条例等的贯彻落实,从剧目创作、人才培养、项目资助、政府采购等方面持续加强对基层院团的指导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基层文艺院团的综合能力,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迈向新台阶。..
感谢您对陕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