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旅函〔2023〕195号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关于加强陕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的建议》(第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创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务实工作,促进文创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试点、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等方面做了规划设计,建立四部门分工协调及合作机制。二是确定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碑林博物馆、汉阳陵博物馆、西安博物院、省图书馆、省美术博物馆等7家国家试点单位。根据实际,又确定了半坡博物馆、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汉中市博物馆、延安革命纪念馆、西安城墙管理处等5家单位为省级试点单位。三是组建相应机构,将文创开发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范畴,在人员配备兼职绩效等方便做了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如陕西历史博物馆将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纳入到博物馆全盘工作计划,开发的5大类32种85款产品,仕女系列、唐宝贝系列、唐妞系列产品极具特色。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制定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引进激励政策和奖励办法,依托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文化产业总公司,开发了秦兵马俑复仿制品、铜车马复仿制品、秦亲宝贝系列文创产品等1100多种产品。汉阳陵博物馆制定了文创产品规划,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方式设立汉晖公司,推出的汉茶系列授权产品和汉代餐饮系列食品颇具特色。
二、全省对台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情况
为扩大陕西与台湾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和旅游资源大省优势,精心组织,开展了多项对台文化交流活动。持续组织了秦腔、杂技、书法、西安鼓乐、民乐、旅游推介等多种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展演团队赴台湾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文化和旅游交流,以文化为桥梁,拉近了陕台人民的距离。邀请台湾同胞“走进来”,促进与台湾文化、艺术、旅游等业界与我省业界多层面的交流。每年邀请港澳台地区优秀表演团体参加“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演出。积极搭建两岸青年友谊桥梁,以文化交流为媒,增进青年一代对中国文化、中华民族和国家的认同感。组织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一行30人赴台湾交通大学、桃园市眷村和荣家进行文化交流活动,连续六年参与文化和旅游部“华夏文明·薪火相传”台湾青年赴大陆研学活动,先后接待了千余名台湾学生赴陕研学交流,参访重点文化历史景区,安排台湾学生走进校园,与重点大学在校生开展座谈和交流,增进了解。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我省与台湾的文化交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但尚未形成依托优质资源、结合台湾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省与台湾文化产业合作的发展。贵委提出的建设发展陕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加强与台湾文创团队交流、举办陕台文化创意论坛和主题设计竞赛活动等建议内容,对加深陕台文化交流、推进产业合作具有积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结合和吸收宝贵建议,从以下方面努力推进,加深陕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助力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
一是抓好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我省文化资源深厚、丝绸之路起点等独特优势,以文化强省战略为统领、以提升公共服务职能为前提、以文化创意资源梳理整合为基础、以加强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建设为抓手、以跨界融合为动力、以公共平台和体制机制为依托,积极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培育形成一批重量级文化创意企业,打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力争在全国形成与我省资源地位相匹配的文化创意产业实力,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文物创意产品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实施“中国千品文创”工程,积极挖掘陕西乃至全国的丰厚历史文化,整合新兴设计理念和创意资源,认真研究和借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路径和做法,探索文创产业升级发展道路,推进文化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等相关产业跨界融合,更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
三是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施“馆企结对计划”,组织我省骨干文化企业与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对接合作,用现代创意设计和产业运营让馆藏文化资源“活起来”。积极为台湾相关文创团队和企业搭建参与“馆企结对计划”渠道。推进全省文博单位文化文物资源的梳理、整理和数字化进程,支持文化文物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文化资源梳理与共享。支持众创、众包、众筹方式开发文创产品,支持企业通过限量复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支持文博单位将自有空间用于文化创意产品展示、销售。鼓励采取合作、授权等方式在国内外旅游景点、重点商圈、交通枢纽等开设专卖店。大力发展电商等网络营销模式。加强文化创意品牌建设和保护。培育一批文化创意领军企业。加强文博单位与文化创意设计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和对文创产品开发关键技术和核心工艺的研发攻关,提升设计开发水平。
四是围绕“互联网+”,促进互联网等高新科技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应用。加快发展以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为核心的创意文化产业,推动组建文创产业基金、打造创意产业园区;举办文创设计大赛或引入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颇具影响力的文创设计类大赛品牌,形成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深入实施“文化+”,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金融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五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提供动力。大力推广文化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扶持引导社会投资进入文化领域。充分发挥文化“创新源泉”的重要功能,把文化产业发展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紧密结合,开展成长性小微文化企业命名奖励,加强文化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建设,为文化领域创业创新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培育扶持一批“小而美”“小而优”的文化企业。继续挖掘大华1935、纺织城老钢厂发展潜力,引导企业做好辐射带动,鼓励“渭化”等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废弃矿区、废旧仓库、传统商业街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转型兴办文化产业园区,形成一批产业定位精准、产业链带动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集聚区。
六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大“筑巢引凤”工程建设力度,推进文化产业高端创意人才引进工作。鼓励台湾文创人才和力量来陕发展,出台吸引高端创意和领军人才落户陕西的政策,助力我省文化产业提质增效。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推动陕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陕台文化创意产业深度交流合作,为建设文化陕西、推动陕西对台湾地区交流工作不断做出新的贡献。期望贵委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再次感谢贵委对陕西文化创意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