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旅函〔2023〕169号
李永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甘泉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的建议》(第3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甘泉大峡谷为丹霞地貌,在陕北黄土高原大体量呈群落分布,具有典型性和唯一性,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珍贵遗产,其独特的自然景观和地质奇观,为当地发展旅游业提供了绝佳的自然资源。甘泉大峡谷景区自开园以来,吸引了大量的境内外旅游者前来参观游览,社会关注度和品牌美誉度日趋提升,为我省特色旅游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甘泉县紧抓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契机,把全域旅游作为全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制定了《甘泉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及自然资源,扎实推进旅游与体育、生态、文化、研学、康养等领域深度融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关于“包抓甘泉大峡谷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建议,近几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相关规划,对甘泉大峡谷景区的发展重点关注。2022年2月,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确定15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甘泉大峡谷景区成为甘泉县首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是景区的最高质量等级,省文化和旅游厅一贯支持资源品位高、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景区开展创建高等级景区工作。关于甘泉大峡谷景区的5A级景区创建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给予肯定和支持,希望甘泉大峡谷景区能够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国内唯一”旅游景区,省文化旅游厅将持续关注创建工作,积极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关于“在中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项目融资、土地审批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等多种渠道,支持大峡谷景区项目和旅游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尽可能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景区建设,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将争取各方面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大峡谷景区开发;将在项目扶持上给予重点关注,并积极协调省市相关部门对甘泉大峡谷景区加强关注和指导。
关于“在文化旅游项目招商推介和客商引入上,将甘泉大峡谷等优势特色旅游资源统一纳入全省盘子,优先进行宣传推介”的建议,省文化和旅游厅始终把优势特色生态旅游产品作为我省宣传促销的重要名片,通过重大文旅活动、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扩大陕西优势特色生态旅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积极搭建文旅企业招商引资平台,通过“三秦四季”陕西旅游宣传营销品牌,将甘泉大峡谷作为重要的宣传点位进行宣传推介。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持续关注甘泉大峡谷景区,将其纳入整体宣传体系进行统一宣传。
“关于在全省文化旅游线路规划安排中,将甘泉旅游资源整体并入捆绑”的建议,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季节特色,逐季推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精品旅游线路,推出一批涵盖文艺展演、非遗美食、露营民宿、乡村旅游的特色线路和文旅产品,并通过各主要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扩大甘泉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甘泉旅游品牌新形象。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一如既往,继续重视甘泉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感谢您对陕西省文化和旅游业的关心支持。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