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旅函〔2023〕173号
樊艺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扶持陕西本土艺术院团的提案》(第6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有文艺院团作为陕西本土文艺院团的主力军,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承担着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不仅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也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力量。
不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切实增强、激发我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我厅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一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对您提出的对陕西文艺院团的三点扶持建议,我们都很认同,并且在近些年来,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一是省、市、县三级院团通过剧目项目的合作,不断提升基层院团创演能力和服务基层能力;二是通过推作品、出政策、项目资助、选拔优秀人才到高校培养、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优秀人才推荐等多种途径,开阔人才视野,提升专业能力,增强市场化意识。同时加强人才引进和现有人才的能力提升,达到人才结构优不断优化,人才素养不断提升,为我省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人才储备;三是通过各类艺术节展演、省级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主题的演出等形式,把优秀剧节目送到基层、校园、军营、景区等,让大家共享优秀文化成果,同时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为进一步实现我省文艺院团能力提升,在即将出台的《陕西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中,也从多个方面对文艺院团今后的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涉及了您提出的三点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树立市场意识,开拓演出市场。各级国有文艺院团牢固树立演出市场意识,积极开展市场调查研究,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生活背景观众群体的观演需求,推出优秀剧目演出的经典版、驻场版、巡演版;成立演出营销部门,重视剧目宣传与营销。定期举办演出推介活动,增加观众与院团的“黏性”。定期开展高雅艺术、戏曲进校园,不断培育年轻观众群体。推广演出制作人制,发挥制作人在演出运营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演出走向专业化、产业化。加强与知名演出院线的合作,实现演出行业“渠道+内容”的深度融合和上下产业链的有效联动。
二是打造演出品牌,培育云演艺业态。各级国有文艺院团要立足自身的剧目优势,开展驻场演出、巡演,形成有影响力的演出品牌。要探索与旅游、文物、体育等不同行业合作,开展主题演出,占领演出市场的主导权。要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艺术节、展演赛事活动,加强与不同地区院团的交流,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数字化转型,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支持举办线上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舞台艺术演播知名品牌。提高线上制作生产能力,培育一批符合互联网特点规律,适合线上观演、传播、消费的原生云演艺产品,拉长丰富演艺产业链。
三是盘活现有演出场所,积极推动“场团融合”。支持对现有老旧剧场提升改造,确保改造后的舞台设施能够满足现有的演出需求。鼓励党政机关、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适合开展演出的各类文体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给国有文艺院团开展公益性演出。用好广场舞台、乡村戏台、景区空间,实现演出设施的高低搭配。对本辖区同一系统没有隶属关系的院团和剧场,探索通过合并等方式,实现“场团融合”;对本辖区不同系统的院团和剧场,探索通过划拨、租赁、合作等方式,实现“场团融合”。要结合各院团和剧场的实际,分别采取“以团带场”“以场带团”或“场团合作”的融合模式。通过演出补贴等形式,鼓励院团和剧场在艺术生产、演出策划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合作。
四是加快演出院线建设。支持我省重点演出院线建设,依托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整合有市场潜力的剧场资源,建设1~2个西部知名的院线品牌。建立全省惠民演出院线,通过政府购买惠民演出,实现省内优质演出资源的有效配送,让全省群众以惠民票价在剧场内共享舞台艺术创作的最新成果。
文艺院团的发展是我省文艺事业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今后我厅将持续加强对院团的指导扶持工作,抓好《陕西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提升文艺院团的综合能力,繁荣我省文艺事业,为文化和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成绩!
感谢您对陕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关注!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