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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25XN/2023-00031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2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08-0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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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文旅函〔2023〕165号 

苟俊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陕西传统文旅特色打造数字文化强省的提案》(第5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我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紧密围绕“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陕西数字文旅建设”这一时代命题,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构建数字文旅产业发展体系,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不断丰富优质数字文旅产品供给,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健全发展体系,促进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分别将“推动数字传媒、数字会展、数字文旅发展,推进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升级,培育智慧广电、网络文学、数字教育、在线文娱、智能体育、云创设计、移动电竞等业态,推进智慧化旅游景区管理”等纳入到《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陕西省“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陕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陕西省“十四五”时期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中,促进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文化惠民,加强数字公共文化建设

升级陕西文旅惠民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在文化、旅游板块的基础上,增加“陕西文旅惠民商城”板块,以面向公众发放电子惠民券形式,通过政府补贴,搭建电商平台,实现持续助企纾困,助推乡村振兴,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今年上半年组织实施8项惠民活动,发放文旅惠民卡1.4万张,文旅惠民券227.48万余张,投入财政补贴1384.09万余元,惠民平台售票31.87万余张,景区与演出订单金额达3023.16万余元,惠民商城自4月12日上线以来订单量17446单,订单金额1204万余元。

在阿里云建设“陕西公共文化云”服务器、在支付宝建设陕西公共数字文化和旅游视觉平台,设立喜马拉雅APP“陕西文旅之声”专区,目前已上线特色专辑67个、音频节目3675个,收听率约为2200万次。依托基层综合文化中心设立“陕西省公共数字文化墙”4万余面,建立“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喜马拉雅有声图书馆”,让城乡居民免费收听小说、故事、戏曲、及与乡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党建、政策、科技、健康等数字节目,用户超过1300万、收听量突破2769万次。

三、着眼数字赋能,助推产业提档升级

深化互联网与旅游、演艺、娱乐、非遗、会展、文化等融合发展。实施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出台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实施意见》,支持西安高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西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西安文化科技创业城产业园等国家级集聚类数字文化产业基地的建设,认定了西安创客大街、陕西动漫产业平台、渭南3D打印、西安曲文投、华夏文旅、西影数码等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71个,主要涵盖数字视听、数字出版、数字演艺、数字文旅、动漫游戏等多种门类。

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制定《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意见》《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意见》,推动数字文旅发展,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发挥科技的引擎和支撑作用。陕西师范大学“民歌智能计算与服务技术实验室”成功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白鹿原影视城景区成功创建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设立秦创原文旅科技创新中心,与榆林学院联合成立陕北文化旅游研究院,为我省文旅数字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坚持矩阵传播,加强文旅宣传推广

采取线上方式成功举办多项推介活动,策划“数字科技·遇见未来”网红科技文旅季活动;联合马蜂窝、去哪儿网等国内知名旅游OTA平台,启动“云端游陕西”系列活动,累计推出“线上+线下”主题文化活动700余项、文艺演出1711场、宣传促销活动293项;与抖音联合开展秋季短视频宣传推介活;与新浪、微博联合推出“美好三秦·畅游陕西”宣传活动;与支付宝联合开展文旅绿色出行活动,发放出行消费券3000万元;与美团联手推出“美好在一起”陕西旅游目的地焕新计划。

建设“陕西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资源库”,强化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资源和项目培育,形成可持续的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机制。采取精准营销方式,在脸书、推特等5个国际知名社交平台开通了“游陕西”英、日、韩3个语种11个官方账号,讲好陕西故事。运用多媒体、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先后举办“让文物活起来”等百余项特色主题线上活动,合作开展3场“欢乐春节”对外文化和旅游线上活动,其中举办的美食文化展线上展览展示和推广活动,全网曝光300多万次,开展的“第八届欢乐春节”活动,全网曝光25万次,展现中国风格、陕西魅力。

六、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文旅市场数字化水平

升级陕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完成高A级景区视频监控数据、预约和票务数据对接。建成陕西省网络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实现了对全省上网人员实名制管理,涉及全省网吧1697家。积极推进旅游厕所进入国家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目前,全省旅游厕所已在百度地图、高德地图完成标注。积极推动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设施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

全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总体处于向上向好发展的趋势,但也存在您的提案中指出的一些问题,比如产业基础设施还需要加强、数字文化产业推进较慢等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案中的建议,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推动陕西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做到目标明确,权责清晰,保障有力,为产业壮大、企业发展提供宏观层面的引导与扶持。

二是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在数字化层面对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创建更多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AR/VR等技术,对陕西文化资源数据信息进行智能提取、关联、分析,构建陕西文化大数据体系,推进陕西文化数据库建设。

三是优化产业总体布局。加快形成全省数字文化产业“一核心多节点”的总体布局,提升数字文化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一核心”是指以西安市为核心的数字文化产业核心区,充分发挥省属国有文化企业的领头羊作用,建设数字出版产业园区、智慧旅游产业园区、数字影视基地、数字文化创意园区等。“多节点”是指依托各地市特色数字文化资源,打造若干个数字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若干特色数字文化产业“节点”。

四是推进数字赋能文旅产业。实施文旅科技创新工程,有效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秦创原文旅科技创新中心,建立数字文旅产业项目库、创建特色文旅产业示范园区。开展“上云用数赋智”文旅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促进文旅企业上线上云,形成数字文旅产业经济实体。升级陕西文旅产监平台,推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及传统媒体的数字化改造。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保护,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推动景区和度假区智慧化建设,实现4A级以上景区和度假区5G网络全覆盖。

五是积极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发展云上演播、沉浸式体验、数字艺术展示、数字会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电子竞技、在线教育等新业态。积极推动智慧旅游建设,构建兵马俑、华山、黄帝陵、法门寺、壶口瀑布等著名文化旅游资源三维模型资源库,打造立体、动态展示平台,开展景区虚拟展示、虚拟旅游等应用。完善智慧营销、智慧物流、智慧供应链等新型文旅商业设施,支持OTA等营销平台推出智慧化旅游产品。拓展联名信用卡、消费信贷等新消费手段,推广数字人民币、电子票、云排队等消费新方式。打造一批示范性5G文化旅游应用场景、“虚拟产业园”“虚拟产业集群”“互联网+旅游”创新示范基地。

六是强化数字文旅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数字文旅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使用、培养支持、考核评价、引进流动等工作。充分发挥高校院所、文旅科技企业、园区基地、创业创意孵化器等各自优势,推动文旅产业学科建设,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加快数字文化旅游智库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为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陕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