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激励、促进和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地开展传承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我省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传承人自查自评,各市文旅行政部门初步评估,省非遗保护中心实地抽查、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评定等程序,形成评估认定结果。现将参加评估的71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29—8526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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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
2025年度陕西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doc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