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综合性政策,开展文化和旅游重大理论、制度体系和发展形势调研、论证和评估等。
2.负责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清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3.归口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督查。
4.归口管理改革工作,协同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指导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推动“放管服”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5.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厅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开展相关法规的普法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厅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6.负责文化安全、知识产权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
7.负责旅游统计及旅游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8.归口管理乡村振兴工作。
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9-8525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