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2.负责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组织古籍保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
3.指导基层群众文艺创作,组织全省性群众文化门类优秀作品评奖推荐、巡演展演工作,推动开展全民阅读。
4.负责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双拥文化工作,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各类群体的群众文化活动;指导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等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
5.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和群众业余文艺骨干培养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和旅游公益教育普及推广。
6.负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文化和旅游便民惠民工作,推动戏曲进乡村等重大惠民工程实施。
7.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和考核评价,督促检查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8.负责开展省级文化先进县评选命名及复查工作,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
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谭佳峰
电话:029-8526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