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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时间:2024-09-10
来源:陕西省文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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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合作交流政策,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合作交流的管理工作。

2.管理、审批全省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与交流项目;组织协调对外、对港澳台文化和旅游重大活动及综合项目,指导有关机构、单位等参与对外文化和旅游项目,促进入境旅游发展。

3.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统筹协调厅系统因公出国(境)任务,承担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4.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化和旅游的外事活动安排,承担有关协调服务和接待工作。

5.承担厅系统重要外事活动协调和礼宾、翻译等工作。

6.承担全省文化和旅游外宣工作,负责外宣品组织、审定、使用等管理工作。

7.负责我省重大艺术活动境外板块的组织实施。

8.推动“一带一路”国际文化交流,联系协调中外互设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开展文化旅游合作交流活动,讲好中国故事。

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孙旎

电话:029-8526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