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省文化和旅游厅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签署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高阳,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袁继军出席活动并讲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晓燕,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惠彦超代表双方单位签约。
高阳表示,省税务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积极担当作为,围绕8条重点文旅产业链群建设,以精准高效的税收政策、贴心周到的纳税服务,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并从“以签约为契机,注入发展新活力”“以合作破难题,开启发展新局面”“以制度优保障,共创发展新生态”3个方面展望了双方合作的美好前景。
袁继军表示,站在决胜“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的新起点上,两部门共建“文旅+税务”合作新模式,必将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注入新动能。同时,从“以‘税’为媒,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能”“以‘数’为链,助力文旅产业做大做强”“以‘法’为尺,引导文旅企业合规经营”3个方面对双方深化合作提出思路设想。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提升助企服务质效、有效防控市场风险等方面加强交流协作,探索“文旅+税务”融合发展模式,服务陕西文旅产业做大做强,助力实现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签署协议前,袁继军局长一行调研了全省文旅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双方就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发展、落实文旅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等情况开展了业务交流。
省文化和旅游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