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游客朋友们和广大文旅行业从业人员:
清明将至,为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充分展现美丽陕西的良好形象,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养,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向市民、游客朋友们和广大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发出文明旅游的倡议。
市民、游客朋友们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不拥挤,不争抢,遵从场所参观游览提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疏导指引。关注服务标准和品质,理性选择旅游产品,警惕“不合理低价游”,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户外活动注意防火避灾,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以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以文明的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为祖国添彩。
文旅行业从业人员要规范服务、杜绝欺诈,营造诚信消费环境,要尊重游客,维护游客利益,竭诚为游客服务。旅行社行业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信守合同,不低于成本价格招揽游客,不“欺客”,不“宰客”;广大导游要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养,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和传播者,贴心服务游客,及时化解矛盾,努力宣传大美陕西,讲好陕西故事;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行业要规范化经营,标准化服务,努力打造放心用餐和舒心住宿环境;A级旅游景区、博物馆、公共文化场馆要下大力做好票务工作,加强管理、维护良好的现场秩序,确保市民、游客安全;旅游运营车辆、自驾游行业、旅游商品以及景区的餐饮服务行业,要以人为本,安全文明经营,诚信服务。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同唱响文明旅游这个主旋律,为陕西旅游的健康发展,为祖国的和谐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