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省市决策部署,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稳妥复工复产,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积极宣传落实扶持政策
积极宣传落实国省市和县区出台的财税、金融、社保、房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县区文旅局要把政策的宣传解读、贯彻落实作为当前重点任务,落实好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调整2020年专项资金扶持方向,重点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演艺、广播电视等行业倾斜,实实在在帮助企业用好扶持政策、解决经营困难。
二、指导用好金融扶持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贴息政策和奖补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积极协调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延长还款期限、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确保金融机构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罚息;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文旅企业,协助办理房租减免工作;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办旅行社、乡村旅游、民宿、文创等文化和旅游企业,帮助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四、积极协调减税降费政策
认真落实中省市现行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协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企业,办理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疫情原因,导致文旅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积极协调申请减免政策;对采用“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企或个人独资文旅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或停止生产的,积极协调申请调整定额或办理停业。
五、暂退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
对全市已依法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领取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数额的80%,缓解旅行社当前资金困难。
六、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和账款拖欠
针对部分文旅企业因疫情带来的合同纠纷、劳资矛盾、资金拖欠等问题,协调人社、司法、金融等方面,开辟法律咨询通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七、加强线上培训和线上服务
鼓励文旅企业运用各种互联网技术平台,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线上专业技能培训。对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乡村旅游扶贫专项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补贴。鼓励各县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文艺演出、非遗项目进景区。
八、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服务
要按照全省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组织文化企业复工生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文旅企业与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合规、有序实现复工复产。
九、支持网络营销宣传推广
支持各县区在疫情期间创新开展网络营销宣传,积极开展线上自媒体、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充分运用各大旅游电商平台开展网络门票预售,发放优惠券、惠民卡等措施,扩大网络营销力度。对营销宣传工作力度大、作用好、效果佳的县区,在申报省级宣传营销项目资金予以倾斜。
十、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
支持各县区在疫情解除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特别是针对周边省市重点客源地开展旅游营销活动,邀请旅游社来商踩线,并予以大力支持。根据疫后市场变化和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创新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着力培育文化旅游网络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丰富文旅市场供给,促进文旅经济恢复性增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