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658.59平方米,此项指标已超额完成省考目标任务。
年初,省文化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度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补充通知》(陕文公共〔2017〕19号),通知对“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得分进行了量化,我市按照量化指标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市县两级全部设置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置率为100%。二是对全市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进行了统计汇总,全市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合计为55796.22平方米(分别为:全市群艺(文化)馆面积合计10910.82平方米;全市图书馆面积合计19734.4平方米;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38个,面积合计25151平方米)。全市2016年主要人口数为84.72万人。故我市万人拥有基本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658.59平方米。